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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Governance
公司治理
審計委員會
| 職稱 |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成員家數 | |||||||
| 獨立董事/ 召集人 |
嚴文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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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獨立性情形如下:
|
3 家 | |||||||
| 獨立董事 | 胡勝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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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家 | ||||||||
| 獨立董事 | 許明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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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家 | ||||||||
-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前項事項決議應經本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除第十款外,如未經本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者,得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審計委員會內部績效評估
| 評估期間 | 評估方式 | 評估內容 | 評估結果 | 提報董事會日期 |
| 114.01.01 ~ 114.12.31 |
審計委員會內部自評 |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內部自評,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
本公司整體審計委員會之績效自評平均分數為4.92(滿分5分),評估結果良好,足以顯見本公司強化審計委員會效能之成果。 | 115.03.10 |
審計委員會內部績效評估
| 評估期間 | 評估方式 | 評估內容 | 評估結果 | 提報董事會日期 |
| 113.01.01 ~ 113.12.31 |
審計委員會內部自評 |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內部自評,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
本公司整體審計委員會之績效自評平均分數為4.68(滿分5分),評估結果良好,足以顯見本公司強化審計委員會效能之成果。 | 114.03.21 |
審計委員會內部績效評估
| 評估期間 | 評估方式 | 評估內容 | 評估結果 | 提報董事會日期 |
| 112.01.01 ~ 112.12.31 |
審計委員會內部自評 |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內部自評,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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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整體審計委員會之績效自評平均分數為4.48(滿分5分),評估結果良好,足以顯見本公司強化審計委員會效能之成果。 | 113.04.30 |
審計委員會2025年度工作重點及運作情形
年度工作重點彙整: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3名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
審計委員會於 2025年度舉行了7次會議,審議的事項主要包括:
-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B) | 委託出席次數 | 應出席次數 (A) | 實際出席比率 (B/A) |
| 召集人 | 嚴文筆 | 7 | 0 | 7 | 100% |
| 委員 | 胡勝益 | 7 | 0 | 7 | 100% |
| 委員 | 許明現 | 7 | 0 | 7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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