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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審計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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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資訊:
職稱 姓名 專業資格與經驗
 
獨立性情形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成員家數
獨立董事/
召集人
嚴文筆
  1. 具備五年以上商務、法律、財務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2. 目前擔任華洋精機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符合獨立性情形如下:
  1.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有擔 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2.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人名義)未持有公司股份
  3. 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 (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5~8 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4. 未有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 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 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3 家
獨立董事 胡勝益
  1. 具備五年以上商務、法律、財務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2. 目前擔任台灣發展研究院產業金融所所長、東海大學企管系兼任副教授
  3.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0 家
獨立董事 許明現
  1. 具備五年以上商務、法律、財務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2. 目前擔任南寶樹脂化學工廠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
  3.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1 家
審計委員職責:
  1.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11.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前項事項決議應經本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除第十款外,如未經本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者,得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審計委員會內部績效評估
評估期間 評估方式 評估內容 評估結果 提報董事會日期
114.01.01
~
114.12.31
審計委員會內部自評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內部自評,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1.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 審計委員會職責認知
  3. 提升審計委員會決策品質
  4. 審計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5. 內部控制
本公司整體審計委員會之績效自評平均分數為4.92(滿分5分),評估結果良好,足以顯見本公司強化審計委員會效能之成果。 115.03.10
審計委員會績效評量指標包含五大面向、共計26項指標,扣除4題不適用,整體得分4.92分,換算百分比總分為98.4分,顔示本公司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良好,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制度及風險管理有效性進行了深入的審查與監督,克盡委員會督導之責。

審計委員會內部績效評估
評估期間 評估方式 評估內容 評估結果 提報董事會日期
113.01.01
~
113.12.31
審計委員會內部自評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內部自評,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1.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 審計委員會職責認知
  3. 提升審計委員會決策品質
  4. 審計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5. 內部控制
本公司整體審計委員會之績效自評平均分數為4.68(滿分5分),評估結果良好,足以顯見本公司強化審計委員會效能之成果。 114.03.21
審計委員會績效評量指標包含五大面向、共計26項指標,扣除4題不適用,整體得分4.68分,換算百分比總分為93.6分,顔示本公司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良好,對相關法令遵循及風險控制,均能克盡委員會督導之責。

審計委員會內部績效評估
評估期間 評估方式 評估內容 評估結果 提報董事會日期
112.01.01
~
112.12.31
審計委員會內部自評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內部自評,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1.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 審計委員會職責認知
  3. 提升審計委員會決策品質
  4. 審計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5. 內部控制
本公司整體審計委員會之績效自評平均分數為4.48(滿分5分),評估結果良好,足以顯見本公司強化審計委員會效能之成果。 113.04.30
本公司 112 年度審計委員會績效評估自評結果介於 5 分「極優、非常同意」與4分「優、同意」之間,董事對於各項評核指標運作多為非常同意,審計委員會整體運作良好,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且有效強化董事職能與維護股東權益。 

審計委員會2025年度工作重點及運作情形
年度工作重點彙整: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3名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
審計委員會於 2025年度舉行了7次會議,審議的事項主要包括:
  •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委員會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B) 委託出席次數 應出席次數 (A) 實際出席比率 (B/A)
召集人 嚴文筆 7 0 7 100%
委員 胡勝益 7 0 7 100%
委員 許明現 7 0 7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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